新丰县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丰县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老阳山323线旁新五洲国际汽配用品商贸城A1幢404、405号房(五洲创客中心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T2023066
项目名称:新丰县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5,6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肺功能检测仪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50,000.00 | 50,000.00 |
2 | 中医器械设备 | 中医体质辨识仪器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70,000.00 | 70,000.00 |
3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超声骨密度检测仪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45,000.00 | 45,000.00 |
4 | 医用光学仪器 | 视力筛查仪 | 2台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240,000.00 | 240,000.00 |
5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人体成分分析仪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98,000.00 | 98,000.00 |
6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经皮黄疸检测仪 | 3台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60,000.00 | 60,000.00 |
7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身高体重称 | 2台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12,600.00 | 12,6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1.供应商应具备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老阳山323线旁新五洲国际汽配用品商贸城A1幢404、405号房(五洲创客中心4楼)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
售价:300元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老阳山323线旁新五洲国际汽配用品商贸城A1幢404、405号房(五洲创客中心4楼)
时间:2023年12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老阳山323线旁新五洲国际汽配用品商贸城A1幢404、405号房(五洲创客中心4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采购文件:
①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如需邮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
注:报名成功不等于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通过。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如有最新,以最新的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丰县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新丰县丰城街道东风路3号
联系方式:0751-2253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老阳山323线旁新五洲国际汽配用品商贸城A1幢404、405号房(五洲创客中心4楼)
联系方式:18927850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小姐
电 话:18927850072
九、发布网站
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广州穗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